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10-15 21:49:43 作者:admin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
(二)调查研究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方向以及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贯彻执行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国家及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农机生产、维修、作业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协助开展重大农业机械化科研攻关和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
(五)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农业机械鉴定、农业机械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的技术服务工作。
(七)承担农业机械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统计工作。
(八)组织指导农业机械科技人才培养和农业机械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调研、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息、宣传、信访、后勤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业务资金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产业发展科。调查研究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好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作业补贴、更新补贴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农机投入生产、抗灾救灾和农村经济建设。承担农机报废更新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融资租赁等引导金融扶持农机化发展工作。
(五)科技推广科。负责调研提出本地区重点农业机械化科技措施和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对策建议。承担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开展公益性农业机械化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展示、演示和咨询服务。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鉴定与质量投诉科。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开展农业机械鉴定和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试验和技术检测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机械相关鉴定大纲制定修订工作。承担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建设、农机投诉处理等具体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工作。
(七)信息化与培训科。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构建农业机械化合作与发展服务平台。承担农机化统计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单位党组织。承担本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88028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886.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4.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1.27万元,下降10.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4.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1.26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工资及社保等收入安排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基本户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886.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4.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1.27万元,下降10.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4.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残疾人就业等。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大幅下降。
2.卫生健康支出(类)65.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8.82万元,下降22.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
3.农林水支出(类)58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72.46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人员工资等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52.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8.60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1.5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7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1.26万元,下降10.27%。其中:基本支出867.46万元,项目支出17.30万元。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9.27万元,支出决算为88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5.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08.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导致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安排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7.4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7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导致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8%,造成差异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增加;二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增加了死亡抚恤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61;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40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公务交通补贴费用减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50万元,下降11.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4人、调出1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且运行经费安排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非主管部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四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一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26053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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